我与老公2015年结婚,他的父亲于2010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房产的名字是老公的父亲,一直由老公的母亲居住,今年拆迁赔了拆迁款230万。想问一下,1.我老公能不能获得这拆迁款的四分之一作为遗产?2.这遗产是否为我和老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025-09-06 04:2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和您都有权继承该房产,并且在继承过程中没有特别约定,则您也有资格分享该拆迁款的一半。 至于第二点,如果您和您的丈夫都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这笔拆迁款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这应该被视为您的共同财产。但是,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便确定如何处理这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