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刚一年,以前双脚正常,因为上班是站着不能坐,所以出现了脚痛,去医院检查,得出的结果是得了紫癜(应该是皮肤病的一种)请问医生这是职业病或者工伤吗?我能不能得到赔偿
回答数:867
根据《劳动法》规定,皮肤病不属于工伤,不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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