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224条正面报道
回答数:536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714 人今日律师解答 5142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