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租地有个建筑被高铁征用,高铁工作人员和生产队快取消我租地培钱,这是正确。高铁领导和村干部几次协商建筑拆迁4万元(有村干部写证明)高铁工作人作了摸底表,没按事实做表,(加了0.368土地,钱还是4万)当时我不同意,村干部说这样好报帐,只要给你钱不就邢了吗!(取消地,做摸底表同一个人)这前后土地所都知情。几个月后我去要钱,他们拿出一个还是我拆迁建筑是11.9万单子,让我签字,他们说以前4万,另外加1万,我没同意,他们没有得到11.9万,村干部和我协商几次没有同意,土地所没通知我把4万改为2.5万,把2.5打在我的帐户上,我到纪委控告他们,他出示2.5万签好单子(我绝对没签,是谁签我不知
2024-11-08 03: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高铁工作人员与生产队之间存在分歧,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土地所对您的赔偿金额持有异议,要求重新调整。 由于纠纷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相关部门可能采取了一些非正式的调解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公正保护。 -联系相关政府部门,寻求政策支持和指导,了解是否存在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件、录音等,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请记住,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保持冷静、客观,尊重各方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