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公司的铲车,老板让我开出去干活,在路上,我让别人车道的时候,往后面倒了不到一米,后面有个女的骑电瓶车撞上了,在医院抢救53天,结果死亡,交警队鉴定,是我全责,请问一下,我会不会有刑事责任
2024-11-05 22:10首先,您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驾驶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是驾驶车辆的负责人,如果确实存在责任认定错误的情况,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具体到您所描述的事件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故意或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并且没有证据表明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那么您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减轻处罚。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适用于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并不保证一定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具体情况需要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