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就职与张家口辰海矿业有限公司,成为一名普工,一四年,至一五年,公司还行,工资发放还行,到了一六年因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停产,我转岗当了保安,从三月十六日转岗至今十个月过去了,工资一分没发,我想问一下,工资发放以后,我们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陪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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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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