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公兄弟五个,我们是老大,零二年结婚,我们是洪汝河岸的村民,婚前婆婆以河道整顿(挖河,河道加宽)为由承诺挖完河再给我们建房(老二,老三结婚也是此理由)零六年洪汝河道整顿结束,一一年婆婆建了两幢房,老四,老五各住一处,老二在外开工厂,老三在县城买了房,只有我们没心眼婚后四五年打工所得的钱都给了婆婆,至此一直在家照顾一双儿女没有任何积蓄,无能力建房,现居住的是婆婆七十年代结婚时的泥巴房。由于洪汝河再次整顿泥巴房可能要拆迁,婆婆说拆迁费五兄弟平分,我觉得很亏,若是老四老五有权分得迁费,那么婆婆所建的两幢新房我们是不是也有权得到五分之一的权分?
2021-05-2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