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按揭本田车评估价约8万,还有银行剩余按揭3万元。经朋友介绍到私人处车子抵押借款3万元,当时也算认识口头说借一个月,就签了名字,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其他都是空白留着没填。后来出于各人原因第三十三天才联系上出借人,在我不知情和出借人未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说已经把我车3万给卖了。目前车子没了还要偿还银行按揭贷款,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卖车的行为合法吗?
2017-12-12 05:14首先,需要看贷款合同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处理。没有约定一方到期未还款的处理方式,其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依法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虽然将车辆开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贷款公司依然可以主张到期不还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及时还款和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扣车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但自己也有一定过错,其不但多次未能按时按期还款,且在也未能主动、积极与该公司沟通协调,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