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号我在西安北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第三方渠道在南京悦才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了2万.实际到手1万2.悦才公司扣了4000的押金,说是款项还清就退.北纬公司以平台费为由扣了4000.每个月还款2367元.从2017年6月25号开始我还款了6个月,第七个月我因经济上出现问题,逾期了14天.可是逾期费用竟高达4000元.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属于高利贷么?法律支持么?贷款合同只有一份,我没有拿到合同.
2018-01-08 14:53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