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保定中院二审,因劳动争议社保赔偿不服判决。根据民诉法第二百条的三,五,六,十二,項法律申请省高院再审,中院信访接待受理后,至今将两年半扣压一切案卷再审诉讼,时效巳过,想索受理文书及再审材料,向省检察院抗诉可以吗?二审赔偿尚没要回五千元,想请代理律师。
2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再审期限,因此无法通过法院程序来请求审查或恢复案件。然而,您可以尝试其他途径来解决您的问题,例如。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看看是否有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任何政策上的障碍,或者是否存在任何需要进一步处理的问题。 此外,如果您对法院的决定不满意,您可以考虑以下选项。 如果您认为法院的裁决是错误的,您可以向省高院提出申诉。 您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书,以求更高的司法权威。 最后,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援助组织寻求帮助。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确保您的行为不会违反任何法律义务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