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别的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会有赔偿吗?
回答数:748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者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因此不去上班的,没有补偿,更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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