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可以外地上班吗

2019-10-18 10:2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需要经过当地社区矫正部门审批。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第十四条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2019-10-18 10:22:5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372今日律师解答 48002

相关推荐
镇供销社已没有财产执行可以追加县供销总社为被执行人吗 1回答
离婚房产强制执行过户要多久 1回答
开元金融拉存款合法吗 1回答
地铁半夜施工合法吗? 1回答
吸毒人欠下的债怎么办 1回答
公司随意辞退,找劳动局有用吗 1回答
腰椎第五节压缩骨折能鉴定几级伤残 1回答
吸毒被抓第二次当时有立功表现没有处理现在打电话要处理 1回答
给对方出售房屋对方不愿意过户 1回答
派出所立案回执单被冒签 1回答
有录音的口头担保最高法院案例 1回答
拆迁过渡费子女有没有 1回答
10月18号早上,8:30-10:00黑色轿车在新野县菜市场南故意挤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致使摩托车撞到路右侧停放的三轮自行车,然后逃逸, 1回答
欠钱不还被拒留15天属型事拘留吗 1回答
车事故 对方全责没住院脚膝盖损伤能不能赔护理费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