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湖南人,大二的学生,寒假在深圳这边打寒假工,跟公司签订的合同工作日期是1月8日至2月15日,但是在前几天的时候,主管跟我们说公司又接了一个大单子,急需人手,希望我们这批临时工不要走,做到19号再走,于是从前几天开始我找主管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主管一直不签字就这么一直拖着,既不让我们办理离职手续,也不给我们结算工资,我们17号就要开学了,眼睁睁的看着日子越来越近,却一直走不了,好急阿,我们明明签合同到15号的,现在却不让我们走了,如果实在无法协商的话打算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办?
2017-02-15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