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们结婚两年了,有一个娃儿,结婚后两年内老公总共拿了3万给我,孩子的费用一直是我开销起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他要求我把他给我的3万还给他,请问,这种我可以不拿不,他说娃儿归他养
2024-12-04 06:07在婚姻关系中,双方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和理解。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然而,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尽可能地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并尽量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有平等的义务去照顾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因此,即使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也享有探视权,以便于了解子女的情况并参与其成长过程。如果男方提出要将3万元作为补偿金,您有权拒绝或请求更公正的处理方式。 在最终决定是否接受对方提出的条件之前,建议您与对方进行详细的协商,并确保所有协议都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愿。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对于维持稳定的家庭环境至关重要,尝试通过调解或者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达成共识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