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律师老板拖欠工资六年了,该怎么办呢
2019-07-15 11:38到劳动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 不行的话起诉老板 下面是要收集的证据 1、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 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 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 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依据两点: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就是说转正后每月不止一千多喔。) (2)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 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逾期 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 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 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