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在期间,双方分居的时候,女方向外贷款两万块钱用于自己和孩子的开支,男方不知情,现在男方起诉离婚,请问这比债务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吗?,支付宝和银行账单能作为证据吗?,他也说他在外欠债,但是分居期间,他没有负担家里孩子开支,而是在外从事个人活动。
回答数:547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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