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男方向我借了1.1万块钱,然后目前只还3000,还有8000没有还。他现在跟他分手了,然后联系不到,拉黑我手机号码。没有借条,当时因为男女朋友关系不好意思让他写,但是有电话录音证明他借了多少钱。而且他让我怀孕后逼我打胎,打完第三天,他就提出分手,没有照顾,也没给营养费。我还辞掉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哭天喊地的觉得自己被他骗了,之后他现在又找女朋友了,就不管我。所以,我要事情要回我的钱,并且让他支付相应的误工费和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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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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