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女性36岁,已婚,开有一个蔬菜水果店,女儿14岁,儿子6岁,在儿子1岁6个月的时候和村里另一个女人好上、去了外地,算是抛妻弃子,中间电话几乎没有,孩子父母都没有过问过,和孩子没有任何感情,一直都是朋友带着孩子,靠着店面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到现在离开有5年了,回来提出离婚。请问我朋友可以提出什么要求?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2021-06-13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