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今年17岁,今年11月4号的时候去了一个茶楼上班,然后做了一段时间以后觉得这个工作不适合我,所以打算辞职离开,本来跟老板是没有签合同的,然后老板一定要我等她招到人才让我走,不然就不给我工资,但是我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提前走,不能等到她招到人再离开,老板就威胁我说不给我工资,请问该怎么办?
2017-12-06 21:41不合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