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怀孕第四个月需要引产,医院要求开具居委会引产证明,居委会表示非胎儿畸形无法开具证明,请问国家是有这种规定吗?女性是否有决定自己终止妊娠的权利?应如何借助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回答数:427
是有生育权的,建议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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