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不久进了一家手机店,公司以学习为借口要求新进员工每个人办理一台手机分期,手机价格600元左右,分期合同却写着2999,他们没没事的,我们只需要还3期其他的公司会搞定,每期也就是252元,也才756元,还了3期,公司说帮我们给钱,现在公司要我们卖一台手机,用卖手机得来的奖金来还钱,每月一台,分了18期的,如果按他们的来算加利息要4500左右,如果想只给2999就要我们自己花钱提前还款,刚进去说保底工资3000,做了差不多一个月,工资直接说1000保底,我们一气之下全部做兼职了。兼职并不是辞职,我们越想越气,去找他理论,他就说我们被无薪解雇了,请律师尽快和我联系,救救我吧
2021-06-2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