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因为自己过失,把公司和客户签的合同弄丢了,导致公司损失19w,由于自己害怕和过意不去,赔付公司9w,有7w是借银行贷款,最近感觉压力大,请问能否问公司拿回一些款项以减轻压力,本人工资才4000

2019-07-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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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应当从如下几个条件考虑: 1、用人单位存在损失; 2、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职业规范等职务侵权行为; 3、损害与劳动者的违规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 4,劳动者是否有主观过错。对此,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但是由于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主要享受者,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损失的范围确定与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般而言,劳动者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应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用人单位应及时固定与经济损失有关的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用证据支持用人单位的合法主张。 从劳动者角度来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及原因大小有关,为此劳动者需承担与之相应的全额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的赔偿办法,原则上不能突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 最后,至于赔偿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如在职的可以约定,是一次性的赔偿还是逐月按工资比例赔偿。对于离职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019-07-06 17: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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