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快两年了,离婚协议书没有写明孩子什么时间内见面,对方老是不给见,想问下这样可以争取孩子见面的准确时间么
2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探视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应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探视的时间和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探视时间和地点,并尽可能地满足孩子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建议选择非周末或非法定节假日进行探视,以减少对家庭其他成员的影响。 如果您认为对方不履行约定的探视义务,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行使探视权的具体时间。请注意,这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具体操作时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