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半,育有一女八个月。自怀孕起男方从未尽夫妻义务,并分居两地。怀孕期间男方多次散播谣言诽谤女方,先在女方单方提出离婚。一审判不离,因男方不同意,声称感情未曾破裂,并未分居。实则不愿付孩子的抚养费,还想要回礼金,现在二次上诉时间已到,我主张离婚,并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孩子和我生活。请问我可否有胜诉可能?
2024-07-19 21:36关于您提出的离婚请求以及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和立场。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您坚持要离婚并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及相应的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证明您的婚姻状况。提供证据证明您与男方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例如分手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证明您的经济能力。提供收入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担子女抚养责任。 争取孩子的照顾。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均有权利照顾未成年子女。因此,在争取抚养权时,需要明确说明为什么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并且展示出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来照顾孩子。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您认为无法独自处理这个问题,可以寻求社会工作者、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并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