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月,因经常争吵,双方商量好离婚,离婚男方赔偿女方6万元(因之前买过首饰和女方在男方手上拿过11000元钱)最后商议赔偿现金4万元。7月26日女方在男方的陪同下去医院做掉小孩。做掉小孩后男方不闻不问,打电话不接,也不去办理离婚,一个星期拖一个星期,发短信要生活费就是一句没有。
回答数:656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483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11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