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两夫妻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在男方,前提是,女方可以在春节和暑假期间,接去陪同20天,但是这一下次,暑假接去,没有按原计划送回男方,现在男方也联系不上孩子,女方当时带着法院的人一起到男方去把孩子接走的,现在男方去法院要人,法院的人,推责任的推责任,不管的不管,男方第二次去法院要人,法院怎么说男方闹事,要是再这样闹事,要拘留十五天,罚款一万,请问律师们,这是什么样的事,女方可以带法院去男方抢孩子,为什么男方反而还成了错方,我是个文盲,我想知道为人民服务的地方就是这样不讲道理的地方吗,像这样的情况,我想请问律师,男方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1-05-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