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在三四个月之前在得知女方有梅毒的情况下走后门花200元办理的结婚证,然后婚后女方要男方把婚前是南方的房子写成女方的名字,男方不同意,于是,女方对男方的车,部分银行卡,以及家里的一些用于售卖的商品等拿走,男方索要女方不给。还有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以替他人借钱为由向男方打欠条把钱拿走了,而后,家里所有的欠条女方全部拿走了。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请问,男方得情况会有什么损失?能争取到什么利益。 另外,男方在婚前给女方交房款,买贵重物品,婚后也继续这样做。
2021-06-3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