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本来在顺义个人企业工作三年三个月,但现在公司拖欠工资,之前也有几个月没有足额发放工资的,保险近半年没有缴纳,而且保险去年开始没有按实际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一直没有给缴纳,年假也没有,节假日也没有加班费,年假也没有,现在想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得到赔偿? 赔偿怎么计算?都需要哪些程序?材料?还有就是刚来的时候签过合同,是空白的,而且合同也没有给我。 希望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2017-12-04 20:29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