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9 15:30:08  我在淘宝开网店,认识女朋友后,她跟我一起做事开网店,生意不错,赚了些钱,4年后我们结婚了,在家里摆了酒,但至今未扯结婚证,去年女方提出分手,我付了他8万分手费。因当初说跟我结婚的,我买房子时加了她的名字,永州买的房,现估计值40多万左右,还赠予她一台28万的福特车,分手时车过户到我名下了,买房买车钱都是从我方银行卡出去的记录,现在女方还要我另付她40万分手费,我该怎么做?
2017-02-09 21:5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