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暑假在武汉工商学院做兼职,帮他们学校自考本科助学班招生,招聘的时候说底薪2100块钱,七月份的工资也是以2100块钱算的,然后我们八月十五号领了1425现金。八月份的工资他们拖到九月二十一号才发,打了410块钱到银行卡里,实践做了42天,他们按四十天算的工资,工作期间自己付的伙食费,电费,话费(由于工作期间被要求对意向客户发短信,打电话回访,所以话费一个月一百左右)。算下来工作期间总共花费了1500左右,最终净挣三百多,说要给我们的餐补,之类的都以业绩不达标扣除了。想问一下该怎么处理。
2021-05-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