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月6号,去法院起诉离婚,5月16号第一次开庭,8月10号,下判决书判不离,当时我是请了律师的,判不离之后律师说,要我们私下解决,或者到明年9月份再起诉,还说房子没过户,只写了份转让书(当时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房子本人已过世,房子本人的儿子和女儿给我们写了份转让书,名字是我和我老公)法院不判,我哥说要我换律师。这律师完全说的话,不负责任。
2021-05-1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