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今年认识一个男的。我和他交往后发现我怀孕了并且是宫外孕。然后我去手术他没出一分钱。也没管我。然后我出院和我朋友一起去找他。我叫他给我一万二。我手术接近一万。手术后我需要营养一个月。我叫他给一万二不过分。然后他本来不想给那么多。后来我们一直说他才给。都先只给了我五千。剩下的钱以借条方式在今年7月底给清。他是开理发店的。我看见他店准备打出去。我不信任他。我怕他跑了打了理发店后。然后我就想问律师。这样情况打借条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他不给我钱到时候。或者他理发店打出去后。我可以拿借条去告他或者去他家找他吗谢谢律师。
2021-07-1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