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老婆带来一女儿,但女儿也不是我老婆的,是我老婆亲姐的女儿,三岁她父母双亡,一直就由我老婆供读书和吃穿,她外婆外公带,在十二岁外婆外公都以过逝,后就由我老婆带到广东惠州,她一直把我老婆叫么姨,当时她么姨在惠州有一男友,这女儿一去就和她么姨的男友不合,她还大骂她么姨的男友,后她么姨没办法就只好离婚,后经人介绍回家和我接了婚,当时她十五岁,由我供她读书到分工作,现是一名正式人民教师,她现在以二十五岁了,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就不认我俩老了,和我们决了关系,以结婚了,并且接婚也不让我俩知道,问一下,象这种情况,我有没有权去通过法院要回我所用的一切费用?
2021-04-2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