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安邦(义乌江东四区的安邦国际物流)陈经理因11月份的额外产生的国外运输费用(偏远地区运输费)具体谁来付这个钱,产生纠纷,安邦陈经理要是我们付,我询问联邦物流后认为不应该我们承担,陈经理威胁我们不付就扣货(此货产生费用分歧的,非同一批货),后来陈经理建议各付一半,我们思考后同意,各付了一半,但后来依然产生了扣货效果。造成我们出货延迟,精神压力(孕妇)曾大,同时耽误客户收货。需要对方对我们进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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