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采购(天津人,有其身份证号)挪用我建筑钢结构时的工资(天津做工时的,已有2年多,但不知道他公司名称,仅有其挂靠公司名称),今年5月虽补写有欠条(写明8月15日前付清),但已超期1个多月未兑现承诺;对方电话虽偶尔能打通,总是借故一天天拖着不处理,但迟迟未敢露面,我该怎么办?
2021-05-08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