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律师:您好!我是关于房子财产问题。我是1987年结的婚,房子是88年买的,但是是写了公公婆婆的名字,婆婆是在1991年去世的,公公是在2005年去世的,2013年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上写了无,现在房子要拆,可以赔90来万,他两兄弟平分,请问律师,我能与他平分财产吗?
回答数:934
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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