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和丈夫登记结婚,与婆婆一起生活。2008年婆婆把砖房增与我们,其它六个子女自愿放弃,在公证处公证到我丈夫明下。我照护婆婆,我丈夫打工。2012年动迁,我们添钱增了面积,与2014年初装修入住。今年10月4日婆婆去世了。一星期后我丈夫要和我离婚。我们共同生活十六年,而且没要孩子,他突然变心。请问我是否可以与我丈夫分这套房子,或是要一部分钱?
回答数:48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据<婚姻法>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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