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农村拆迁房子的问题,我们之前村里的一套35平方的房子是我妈妈1991年从外公手上花2000元买的。还交税了,2002年拆迁了。给我们安置了现在住的地方80平,我是村里享受生活费的。2017年村里全部拆迁安置了。按理我是没有享受村里分房的。为什么说之前我老妈的房子拆迁安置的时候把我的已经算上了。说我已经安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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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各地的拆迁赔偿政策各不相同,具体的以当地政府的拆迁文件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拆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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