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通过58通知本人面试酒吧驻唱,地址五道口周围的酒吧。试唱通过当天收取本人200元说用于办理ic卡;第二天来签合同,签完后未给本人一份且合同不是很正规;时隔一周,本人再次来到用人单位领取入职函准备去上班并照着入职函的地方去了,到了之后发现地方跟工作性质根本和当时面试说的不一致,,不是酒吧,而是一个KTV,并且让我干KTV内服!我当然不接受,KTV那人说那只能办离职,当天离职,问我要卡还是要退200,我说退费吧说帮我申请退费并承诺7-15天到账!15天后未收到钱我联系用人单位,对方说公司财务出问题,暂时退不了,9.20号没退再找他,21通电话却说不是本人且态度不好,这属于诈骗吗我怎么维权?
2021-05-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