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时候别人钱了我30万,写了一张欠条,约定利息两分,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但是后来这个人不还还钱了,我想起诉他,另外他还欠我朋友15万,我们想一起起诉要回钱来,他是做房地产开发的,有很多财产
2024-06-23 10:3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朋友都拥有有效的债权,并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讨债务。由于欠条中约定了利息,但未明确还款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起诉前,您应该准备好以下证据材料: 1. 欠条原件,证明债权的存在。 2. 利息计算的依据,包括约定的利率和计算方法。 3. 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状况,以便法院在判决后能够执行。 起诉时,您可以将您和您朋友的债权合并提起诉讼,但需要分别计算各自的债权金额和利息。由于债务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可能拥有较多财产,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确保判决后能够顺利执行。 请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时效期限,可能会影响您的诉讼请求。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行动。 最后,由于涉及法律诉讼,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