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名字类似,我们是-早纪写真馆。(纪是繁体),在成都。没有挂名没有门面,在成都一个小区租的房子装修了网上接一些单子拍照。现在问题是有一个武汉的早纪少女写真馆,在微博找我说要告我们,说她们注册了的。请问这是可以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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