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咨询一下!张女士于2011年从开发商王先生处买入房租一套,合同定为总房款23万,先付19万,待房产证办下后付清余款。经张女士装修后又转手卖给本人,双方协议为总房款28万,先付24万,剩余待房产证办下后交齐房款。现如今,法院通告为本人所买整栋楼30户全部被开发商王先生抵押给贷款公司,要求清理拍卖。请问张女士应当承担怎样法律责任。是否该由本人处理此次贷款公司上诉法院要求拍卖房子的责任
回答数:486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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