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姊妹六个一个哥哥,哥哥十年前去世了留下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哥哥去世以后的第四年妈妈也没了,老爹那年80岁和我一起生活我照顾老爹的起居,哥哥没有以后两个孩子和我嫂子从来没有管过老爹,过年过节过生日也没来过,今年老爹身体不好不能自理了姐姐们合计的一直都是我管老人就提出把老人去世后的20个月工资给我因为这些年我照顾老爹谁也没拿一分钱因为老爹有工资,我就是想问如果我哥哥的孩子回来有这个钱在法律上应该给吗?给多少?
2025-02-14 12:20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情况符合遗嘱继承的条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即首先考虑的是子女(包括养子女)、配偶和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 根据您所述,您作为哥哥的儿子和儿媳,以及您母亲的老伴,在哥哥去世后,都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没有对老父亲给予应有的照料。因此,您可以主张从兄长留下的遗产中获得相应的份额。 关于具体数额,这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建议您与您的家人协商,共同决定如何处理这笔遗产,并确保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