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22岁,2016年和男方在老家办的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一年,在这一年生活中,男方没有支付任何钱给女方生活,经常吵架,男方可以长时间不和女方沟通交流,所以我想要结束这段感情,当初办婚礼时,男方给的有彩礼钱,现在需要全部返还男方吗?,可以返还一半吗,男方却要求我除了返还全部彩礼钱以为,还额外赔偿他家当初办酒席的损失,这个要求合理吗
2017-10-13 12:23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