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四年了,当初给了女方十二万六,六万六的彩礼钱,六万买房子钱,现在我家买了房子她家也给了那六万,现在我们要离婚女方又来给我要那六万买房钱,我应不应该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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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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