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女孩,结果六个多月现在和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我想问,我们结婚的时候他给了我六万块钱,我用这六万买了一件貂,并且还给他买了五千多块钱的衣服,还买了一些日用品,现在我们还有三万,如果我和他离婚,我是不是应该把这剩的三万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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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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