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我是在夜场上班的,今年二月底一位女性通过附近的人加了我微信,然后让我在她朋友面前假扮她男朋友并支付酬劳,后来她追求我让我做她男朋友,我当时明确告诉她我有女朋友,三月底她邀我去厦门玩,然后让我跟女朋友分手很她在一起,回去后我便与女朋友分手,并尝试很她交往,但刚分手的女朋友还是跟我在一起租房子,她上白班,我上晚班,我也没有搬去跟她住,而是她每次晚上叫我送她回家就不让我走,或叫我去酒店陪她,并主动跟我发生性行为,后在五月初前女友检查已怀孕52天,分手前已经怀孕了,五月中她也说她怀孕了,我说带她去医院检查她也回避,叫她给我发检查报告也回避,之后我就没再理她,现在给我发律师涵要求赔偿
2024-10-21 21:41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非法同居和非婚生育等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强行与其同居或者非婚生育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这将构成违法行为。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或妇联寻求帮助,向他们报告此事,以便及时处理。 如果您的情况较为严重,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请记住,无论何时何地,保护好自己和社会公共利益都是最重要的。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