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房屋于2009年被开发商开发,经协商给200万元及160平门市房。合同规定于2011年交房。但是2011年年底没有交房,多次和开发商要房没有结果,2014年起诉,法院裁定给了一个160平门市房。从2014年至今房屋一直由我们实际使用。但是一直没有办理下来房照,因为开发商一拖再拖。2019年突然收到法院房屋执行通知。次房屋(法院裁定给我们的)在2013年已经被开发商启房照并抵押典当行,并且手续齐全。我们2019年法院起诉保全房屋,一审判决我们胜诉,但是二审判我们败诉,是旗级法院判定的终极判决。请问我们上中级法院上诉,胜算如何,如果败诉,这个房屋我们怎么能要回?谢谢您
2020-12-23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