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一套房子是父母过户给我的。和妻子离婚前她瞒着我用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抵压手续,向别人借款几十万。前妻无力偿还。法院判决要拍卖房屋。这一切之前我均不知情,直到要拍卖房屋我才接到法院通知书,我该怎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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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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