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配偶以前是一名军人,我们2002年结婚,2007年生育一子,现在10岁了,2010年贷款购房一套,还款期限为30年,2016年他选择自主择业退出现役,2017年春节我们用他的退役金作为首付在老家西安代款买了第二套房。结婚至今我二人一直因性格不合,及家庭背景差异,屡次发生矛盾甚至家暴,为了儿子我一直都在委屈求全,时至今日我对这段婚姻和这个家庭已经完全丧失信心,为了能给儿子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我决定和他离婚。我想了解一下儿子的扶养权的归属及夫妇共同财产的分割,还有离婚的法律程序。谢谢!
2021-07-31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